2007年7月5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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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猛烈环保“风暴”要有法律后盾
郄建荣

  据《中国青年报》 “十多年来国家斥巨资治理‘三河三湖’流域水污染,但治理的速度远远赶不上破坏的速度,至今这些本已改善的流域又被重新污染。”今年入夏以来太湖、滇池、巢湖蓝藻的接连暴发,长期以来长江、黄河、淮河、海河水污染的严峻形势,令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不得不重新审视沿袭了几十年的我国环境执法的传统模式以及它的执法效力。
    尽管近年来国家环保总局始终高扬环保执法大旗,尽管环保风暴接二连三,但是,7月3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潘岳却说:“单纯的执法已经不足以完全解决中国的环境问题。”
    传统执法手段屡碰壁
    从2004年开始,国家环保总局已经发起了多次“风暴”,如圆明园事件、叫停30个投资过千亿的大项目、今年1月份的“区域限批”等等。令人头痛的是,“风暴”过后,严峻的环境污染形势却并没有得到根本的缓解。
  “我从第一次‘风暴’时就说过,‘风暴’不变成制度,不变成法律,是不能根本解决问题的。”面对他自己刮起的风暴,潘岳的思考显然更深入。他说,现在这个阶段,环境问题不再是技术、资金、运动到不到位的问题,而是制度是否能够变革的问题。他提出,需要变革的制度包括修改环保法,包括授予更加严厉的环境执法权。
  “但其中最根本的,当属我们的官员考核制度。环境指标一天没有真正纳入官员考核制度,就一天不能杜绝一些地方官员为了追求短平快的政绩,和一些追求暴利的企业结合起来,不顾当地的资源环境条件,乱上煤电、化工、钢铁等重化工项目,用人民的健康换取极少数人的特殊利益。”潘岳认为,这样的官员一天不被问责,反而因“发展有功”得以升迁,就一天不能阻止更多的官员对其效仿,就一天不能阻止科学发展观的政令被“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五年来,我们执法的时候,见到多少大污染企业没有被当地政府‘挂牌督办’,而是被‘挂牌保护’”!潘岳说,就是这次“流域限批”的检查行动中,国家环保总局检查组在安徽铜陵市经济开发区的金威铜业检查时居然遭到拒绝,出示了执法证后,企业仍称必须有“内部人”带领方可入内,检查组最终还是没能进去。
    限批:更新环境执法手段
    从今年1月初,国家环保总局启动“区域限批”到今天的“流域限批”,潘岳的胆量与魄力大了许多。他告诉记者,7月3日开始执行的第二次“区域限批”的规模的确更大了,上次只有4个市,此次有6个市、两个县和5个大工业园区,规模是上次的两倍。
    在潘岳看来,这些还不算什么,他更看重的是“关停整改”外还要做的三件事:“第一,所有限批城市必须立即启动城市发展和流域开发的规划环评,结合流域环境承载力,明确本流域和区域主体功能和生态功能定位,为下步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奠定基础。第二,我们正在探索用市场的力量,也就是环境经济政策来遏制污染。第三,我们要建立‘环境后督察’制度。”
    潘岳告诉记者,现在很多企业非法排污“一查就关、一走就开”,环评审批时做出的环保承诺也不兑现。他认为,直接原因就是后续督察没有跟上,不能经常性检查。潘岳说,“这正是环境执法的一大痛处。”
    潘岳透露,针对环境执法中的这些问题,他们将从此次“流域限批”开始尝试更新。他说,国家环保总局将对责令停产整顿的污染企业定期进行督察,对于通过环评审批的企业是否兑现环保承诺进行抽查评估。
    以这次“区域限批”为例,他说,国家环保总局将密切跟踪被限批地区和挂牌督办企业的整改,并派督察组赴各流域和城市进行现场督察,定期公布整改进展情况,让全社会监督流域水污染防治。在这次“区域限批”的基础上,国家环保总局将逐步展开对珠江、辽河、长江全流域以及重点海域持续不断的检查执法行动。
    他认为,建立有效的环保后督察制度要求有一支强大的环境监察力量,但目前国家环保总局负责督察的人员远远不够,设备老旧,强制关停处罚权又没有,地方环保局又经常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他说,要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国家对环保执法评估机制的更大投入。
    在呼吁加大投放的同时,潘岳更看好公众的监督作用。“应该让公众行使监督权。”他说,公众作为环境最大的利益相关者,最有动力去监督各相关部门和企业是否履行了环境义务,是最高效、最公正的环境督察员。他提出,各级政府应提供公众监督的平台。在潘岳看来,两个月前,国务院颁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是一个平台。他希望,各级政府应该按照国务院信息公开条例为公众监督提供平台。
  “尽管扭转的过程是个阵痛的过程”。潘岳说,他仍然愿意面对,仍然愿意去努力。